2021-03-11 品牌洞察
要想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除了要创新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外,还需要增加品牌管理机制。
李克强总理在本届政府工作报告中就2021年重点工作指出,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壮大县域经济,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千方百计使亿万农民多增收、有奔头。实施乡村建设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在乡村振兴的战略中,品牌强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
我国农业发展历史悠久,有着极其丰富的自然基础和文化沉淀。目前,我国已经涌现出一批数量可观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并且形成了相当高的知名度和用户偏好。据统计,在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中,前100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均在10亿元以上。其中,五常大米、洛川苹果、赣南脐橙、盘锦大米品牌价值超过500亿元。虽然这些数据看着很好,但是目前绝大多数都是只有地区品牌,而无商业品牌,没有商业品牌的效应,在发展传播的过程中自然会受到很多局限,进而无法产生更好的商业边际价值。
推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信托管理机制的建设,需要先行先试,并要细化、深化如下工作:
1、在质量、标准、声誉的管理基础上,强化品牌资产管理意识,深入探索品牌资产管理的信托模式,鼓励基于信托机制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资产管理公司的创建。
2、进一步强化农产品原产地制度、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地理标志商标的联动机制,提升品牌资产保护水平,尤其是加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数字资产的保护和利用。
3、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评定、评价、评估、评级评价体系,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战略、定价、营销、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4、鼓励地方设立农产品区域品牌信托基金,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加强品牌投入,建立提升品牌价值的长效机制。
5、加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信托管理人才遴选、培训,建立约束及奖励机制,完善品牌供应商服务平台,优化公共服务体系,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信托管理提供人才保障。